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贵AF**号、贵AF**号、贵AF**号、贵AF**号车辆的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将于**年2月**日**时至**年2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贵AF**号比亚迪牌小型轿车(**ml/**kw,注册时期**年9月),车架号:LGXC**C**J**,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贵AF**号比亚迪牌小型轿车(**ml/**kw,注册时期**年6月),车架号:LGXC**C**J**,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贵AF**比亚迪牌小型轿车(**ml/**kw,注册时期**年9月),车架号:LGXC**C**J**,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贵AF**比亚迪牌小型轿车(**ml/**kw,注册时期**年9月),车架号:LGXC**C3XJ**,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1月**日起至**年2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及有优先购买权者,请于**年2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2月**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开户银行:(略)大庆分行龙凤支行,账号:(略)0(略)**),并在**年2月**日**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三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回。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京东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