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将于**年3月4日**时至**年5月3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哈尔滨市南岗区吉星小区2号楼1栋1单元3层1号房产,用途:住宅,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3层。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内(休息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若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的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五分钟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格,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1、该房屋所欠水、电、包烧、物业等费用情况不详,有意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2、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3、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4、该房产所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
拍卖成交时若该房产尚欠水、电、物业费、包烧费等相关费用,应由被执行人承担,但不得从拍卖款中扣除,买受人可以向被执行人另行主张其权力。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尾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变卖的余款需在成交后五日内**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略)哈尔滨和平支行,账号:(略)**(略)),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略)-**-**、(略)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过户、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略)-1号。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