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数字化合作者招商公告
一、公告类别:公开征集合作方招商公告
二、征集单位:(略)
三、征集单位承诺:
1、我方披露的征集信息,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也已依法报备有关部门。我方承诺已完成了本项目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我方具有完全决定权。
2、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四、项目名称:城市服务数字一体化平台合作方公开征集
五、项目概况:
征集单位拟以物业运营为基础,合作方提供的技术为支撑,借助专项债券资金,建设以运营为终端的数字物联智慧物业管理和服务平台。
六、行为批准情况:
本次公开征集投资者行为经征集单位内部决策审议通过。
七、合作方资格条件:(以实际需求情况为准)
1、合作方应为国内软件开发类或科技类头部的法人企业或头部企业联合体,且具有较大用户群体。
2(略)应具备软件类CMMI(软件产品开发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三级以上及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三级以上资质。
3、合作方应备具运行数字一体化平台所需的数据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数据运营中心。
4、合作方在提供数字一体化平台服务期间,需按网格化形式匹配服务人员和在网格内的办公地点。
5、合作方应具备基础网络的服务能力。
6、具备本项目的运营能力。合作方作为专业支持平台,应具备战略规划及项目包装等推广业务能力,有资源和渠道优势,有项目前期团队。
7、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情形、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未审结重大诉讼,不拖欠国家各种税费。
8、参与过此类项目的包装与运营,实际效果良好。
9、能够通过合法尽职调查。
**、有成熟且被委托方认可的运营方案。
八、公告期:**年3月**日—**年4月**日
九、联系方式
委托方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及不可抗力除外。
单位地址:(略)
报名材料提交地点:(略)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仅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后续报名审核等一切工作由征集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