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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人民法院关于尚志市尚志镇富民委东方花园百合苑5栋3单元202室房屋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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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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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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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人民法院关于尚志市尚志镇富民委东方花园百合苑5栋3单元**室房屋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黑**执恢**号

黑龙省尚志市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

标的物:尚志市尚志镇富民委东方花园百合苑5栋3单元**室房屋一套。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毁拍不退);增价幅度:(略)。

标的物调查详情表

标的物名称

位于尚志市尚志镇富民委东方花园百合苑5栋3单元**室房屋

所有权人

执行人关敏锐所有

权证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尚房权证尚志镇字第(略)**号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

所在楼层

2层

总层数

6

用途

住宅

评估情况

市场价评估

(略)元

评估时点

**年7月**日

单价

拍卖情况

第一次拍卖价格

(略)

一拍降价幅度

权利负担情况

是否抵押

是否查封

是否腾空

未腾空

二、竞买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尚志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尚志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查明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并监督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公告截止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裁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2)本次拍卖标的的朝向、户型等信息为根据法院调查、咨询物业或其他业主而设定的结果,仅供参考,实际状况以看样和交付为准,竞买人出价竞拍时亦应以实际看样为依据。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

(3)关于税费数额以及是否欠缴数额、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税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略)等相关部门了解。

(4)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对于房产,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报名参加竞买),参与竞拍的,视为向本院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之规定,拍卖标的物为房产且房产所在地存在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于竞拍前向房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其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后参与竞拍,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截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仍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产生的悔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内(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安排看样。

九、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更名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基于拍卖标的上相关的原欠缴税款,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相应主体欠缴税费而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自行垫付相应主体应缴纳的税费办理产权过户,其垫付的税费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相应主体另行追偿,拍卖成交款项不负担相应主体应缴税、费。具体可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了解。特别提醒:因被执行人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以才拍卖上述标的物,被执行人可能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相关税费追偿可能存在追偿不能等风险,买受人自负风险。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热费、物业费、燃气费、水、电等欠费均由法律规定的义务承担者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在法定时限内,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以相关权属登记部门规定为准)。该房屋未腾空,法院强制腾空房屋,需在法定时限内完成交付,可能存在延期交付风险。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毁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尚志市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

开户银行:(略)尚志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户:(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未尽事宜请咨询法院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 (略)-(略)

联系地址:(略)

尚志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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