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将于**年3月**日**时至**年3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平台上,户名: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学府小区4单元**室,套内建筑面积**.**,总楼层6层。
起拍价:(略),评估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注:(此房产目前在租赁状态,时间至**年6月**日止,有抵押、有查封,是否能解除抵押不确定,待本院进一步调查,解押时间无法确定,竞买人竞拍前需慎重,需到实地看样或与法院联系、咨询详情)。
二、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前进人民法庭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3月**日起至**年3月**日**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用买受人向税务部门自行咨询,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承担,因税费不能缴纳而不能过户的,法院不承担相关责任。自行办理水、电、热、物业管理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存在的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3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建三江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三江支行,账号:(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略)高法官
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http://(略)”上查询。
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