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法院关于丛厚义等人申请拍卖张丽梅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兴源小区3号楼3单元**室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丛厚义等人与张丽梅、张国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张丽梅所有的位于宝清县宝清镇新华路兴源小区3号楼**幢3-**房的房屋(产权证号:QZ(略)6)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
宝清县宝清镇新华路兴源小区3号楼**幢3-**房的房屋(产权证号:QZ(略)6),以** (略)为二拍起拍价,保证金** (略),每次加价1 (略)。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办案单位: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