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DGZG**字[**]号
经林甸县人民政府批准,林甸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地上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限高(米)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1 | 林甸县四合乡联合村**乡道东侧 | ** | 环卫用地 | ≤0.5 | ≤** | ≥** | ** | ≤** | **.** | **.** | **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办理相关 手续。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款。
(三)竞买人需同意按照本公告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指标要求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四)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可以自行对竞买宗地进行现场踏勘。
(五)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条件。
(六)界址及空间范围:
J1,1,(略).** ,(略).**
J2,2,(略).** ,(略).**
J3,3,(略).** ,(略).**
J4,4,(略).** ,(略).**
J5,5,(略).** ,(略).**
J6,6,(略).** ,(略).**
J7,7,(略).** ,(略).**
J8,8,(略).** ,(略).**
J9,9,(略).** ,(略).**
J**,**,(略).** ,(略).**
J**,1,(略).** ,(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3月**日9时0分至**年4月**日**时0分,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略)/)下载。
五、申请人可于**年4月**日**时**分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申请材料,获得竞买资格后,请于**年4月**日**时**分前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交易;
挂牌时间:**年4月8日**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
挂牌期间内竞价人可自由竞价,挂牌时间截止后转入限时竞价,竞买人须**年4月**日**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之间登陆平台确认参与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年4月**日**时**分,通过电子平台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请各竞买人按时登录系统参与交易。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的资料及挂牌文件,对土地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如产生竞价,溢价款等具体事宜咨询林甸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三)相关流程办理说明:
①具体操作请参考《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
②有关报名资料下载请查看附件。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土地市场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
九、林甸县自然资源局及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出让宗地及挂牌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海沫 联系电话:(略)-(略)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