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宁姜乡立志村冻干食品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2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招标投标领域综合监管和联动监督工作的通知》(齐公管委发〔**〕4号)和《关于明确投诉举报相关变更事宜的公告》文件相关要求,现对招标公告中第9项做出如下澄清:
新增9.2投诉渠道
9.2.1现场监督
监督单位:泰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9.2.2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略)/),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9.3线下投诉渠道
泰来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注:本次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招标人:泰来县宁姜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略)
地 址:(略)-2层**号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