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略)受伊(略)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伊(略)车辆购置项目面向全国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伊(略)车辆购置项目
2.4招标形式:竞争性磋商
2.5采购预算:(略)
2.6项目内容:购置车辆7台
2.7交货地点:(略)s店,车辆须为全新。
2.8交 货 期:**个工作日。
2.9质保期:3年或6万公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4.竞磋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竞磋文件。下载时间为**年7月**日9:**至**年8月2日**:**(北京时间)。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略)收取,每标段/包次(略),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年8月2日**:**(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略)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略)-**-**/**-**-**(北京时间9:**-**:**)。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1磋商保证金金额:(略)(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6.2截止时间:**年8月7日**:**前
6.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潜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磋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磋商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潜在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1磋商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8月8日**时**分(北京时间)
7.2磋商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安志辉
联系电话:/
(略):黑(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信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