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法院关于宝清县嘉宝商城门市(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略)宝清县支行与翟宝君、于雅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翟宝君所有的位于宝清县嘉宝商城商服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
被执行人翟宝君所有的位于宝清县嘉宝商城商服,产权证号:**,建筑面积**.**㎡,评估价为** (略),一拍流拍价** (略),二拍起拍价** (略),保证金为(略),加价幅度为(略)。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办案单位: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