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伊(略)(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友好国际重要湿地**年度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保护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友好国际重要湿地**年度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保护区设备),采购人为伊(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友好国际重要湿地**年度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保护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湿地保护区设备采购;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2.3交货地点:(略);
2.4质量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略);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略))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潜在服务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略)/的查询为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日9时至**年8月**日**时(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需投标人办理CA锁。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略)收取,每标段/包次(略),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略)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略)-**-**/**-**-**(北京时间9:**-**:**)。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略));
6.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9月3日9:**前;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1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采购人:伊(略)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号
社区和平路新兴委(原二小院内)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略) 系 人:许女士
电话:(略) 话:(略)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略)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略)哈尔滨前进支行
账 号:/ 账 号:(略)0(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