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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讷河市2024年国有农用耕地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鸡西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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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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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年国有农用耕地经营权拍卖公告

我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公开拍卖讷河市**年国有农用耕地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数量及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位置

(大至)

面 积

(亩)

承租期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拍价

(万元)

1

讷河市**年国有农用耕地经营权

孔国乡等十一个乡镇(街道)**个村耕地

**,**.**

**年

**

**.**

二、重要事项及相关说明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物为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位于孔国乡等十一个乡镇(街道)**个村耕地

标的数量:1个

耕地面积:**,**.**亩

起拍价:**,**,(略)

竞买保证金:(略)

土地经营权期限:**年

(二)、瑕疵及相关说明:

1、发包价格、发包周期

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参与拍卖耕地面积**,**.**亩,位于孔国乡等十一个乡镇(街道)**个村耕地(其中位于:孔国乡**,**.**亩;二克浅镇5,**.**亩;九井镇9,**.**亩;老莱镇2,**.1亩;龙河镇**,**.**亩;通江街道5,**.**亩;通南镇4,**.**亩;同义镇**.**亩;六合镇**.**亩;兴旺乡1,**.**亩;讷南镇**,**.**亩;)**年经营权整体打包拍卖,**年1月1日起到(略)止。

2、成交价款流向(保证金可抵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直接转入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对公账户。

户名: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国有农用地发包资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讷河支行

账号:(略)(略)**

行号:(略)**

3、具体约定条件

(1)发包方按拍卖约定收取拍卖耕地承包费及拍卖保证金。依照成交后签订的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费。承包费分三期缴纳,承租人于成交5日内缴纳(略),成交之日起**日内缴纳不低于**,(略),剩余承包费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全部结清,拍卖保证金(略)可抵成交价款。

(2)参与竞拍即视为对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地块面积、地块质量及数量的认可,竞拍后不予调整,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不再重新进行测量及核实。成交后不得以土地贫瘠、道路不畅及无法耕种等种种理由要求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退款、退地等事宜,否则由承租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承租人必须在成交后一年内建设**亩高标准农田,提升地质地力。建设费用每亩投入不得低于1,(略),由承租人自理,建成后不予返还投资成本。

(4)承租人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允许种植培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明令禁止的作物。确保耕地不违反“非农化非粮化”。

(5)承租人在合同期内,若造成承包耕地损毁、撂荒等原因导致耕地面积与发包时不符,必须负责复耕。合同到期前,发包方监督承租人达到耕地使用状态,不得影响发包方继续发包耕种。

(6)承租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7)承租人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承包的耕地,保证所承包土地上没有农药瓶子及白色垃圾,不得造成面源污染等,秋季收获后要及时把秸秆清理出地块。

(8)在合同期内承租人不享受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作物种植者符合国家规定政策及合同内容规定,可申报相关的种植政策补贴。

(9)签订承包合同后,成交后的土地因自然灾害(雨、雪、冰雹等)及人为灾害(打药等)造成的减产、绝产及雨水造成的水打沟、道路不畅,无法进地等情况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因政策性调整,按政策执行。

三、拍卖时间:

1.展示时间、地点:(略)

2.保证金截止时间:**年9月9日**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或用户名登陆新版“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3.拍卖时间:**年 9月**日**时起

4.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5.确认书签署:买受人应在成交(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6.付款方式:保证金转成交价款,买受人须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余款、溢价款及成交价1‰的拍卖佣金分别存入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

四、竞买保证金:须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友情提示: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易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操作并交纳。)未成交的买受人拍卖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有关报名流程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略)/)-“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

六、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及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电话:(略)

标的展样电话:(略)

(略)

**年9月2日

网络拍卖规则和须知

我公司于**年9月**日**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上对讷河市**年国有农用耕地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和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和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及现有手续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1)竞买保证金在公告所示报名截止时间内交纳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账户,并以到账时间为准。

成交价溢价直接转入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对公账户。

保证金抵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余款及溢价存入以下帐户:

户名: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国有农用地发包资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讷河支行

账号:(略)(略)**

行号:(略)**

拍卖佣金存入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鸡西站前支行

账号:(略)1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履行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拍卖本金及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1‰收取。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及自提货物的,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四、简易流程:按如下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账号注册 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略)/注册。

自然人注册:选择自然人;法人注册:选择竞买人;

2、信息完善填写完善信息后提交,审核通过后,操作网上报名流程;

老用户:请更新完善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并“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

4、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五、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六、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略)

拍卖公司电话:(略)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略)/-“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略)

**年9月2日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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