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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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G(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牡丹江市东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牡东安区发改审批[**]6号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政府匹配资金,招标人为牡丹江市东安区农村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东安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略) 2.3勘测设计内容:新建总面积1.**万亩高标准农田,其中大豆面积0.2万亩,玉米面积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总面积5万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0.** 万亩玉米种植面积4.**万亩等建设内容的勘测设计。(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单位需求为准) 2.4招标控制价:(略) 2.5勘测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测设计工作,(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始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设计标准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概算及图纸编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专业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三个月(**年6月至**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项类似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签的合同为准。 3.4财务要求:提供**年-**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5信誉要求: 1、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略)/wenshu.html)”查询,近三年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2、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略)/shixin/)”查询,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略)/)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9月6日**时**分至**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招标文件不收费。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开标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1.**.**.**:**/),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 7.3开标地点:(略)(牡丹江市东长安街**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略)/)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东安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略)-(略) 招标人:牡丹江市东安区农村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