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4月**日我局共受理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年4月**日(3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略)-(略)(局办公室电话) 传 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 受理日期 |
1 | (略)年烘干玉米**吨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双发乡双合村 | (略) | (略) | **.4.** |
2 | 肇州县博仁医院扩建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西环北路**号 | 肇州县博仁医院 | (略) | **.4.** |
3 | (略)年烘干玉米**吨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朝阳沟镇发展村张德小铺屯 | (略) | (略) | **.4.** |
4 | 肇州县瑞仓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年烘干玉米3万吨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双发乡光明村宁家屯头道街东数第一家 | 肇州县瑞仓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 | (略) | **.4.** |
5 | 肇州县安粮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年烘干玉米3万吨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新福乡永安村屯东 | 肇州县安粮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 | (略) | **.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