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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外聘人员服务外包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大庆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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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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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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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外聘人员服务外包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0(略)Z(略)**
项目名称:外聘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成本价(元):**.**
需求详情:
人员岗位情况:本项目共需人员** 人,具体要求如下:
1、立案、立卷。书记员在收到立案材料后,应当尽快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并登记在检察官以及自己的收案登记表上。
2、通知当事人(询问或者开庭)。书记员收到案件材料后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被害人、证人等告知(口头、电话通知或者发传票)参加诉讼的时间、地点、办案人员和相关事项。
3、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律师参加诉讼活动的手续是否规范,如不规范应限期更正或限期重新提交。
4、协助检察官对当事人、辩护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证据材料应附有清单,应当附有对证据所要证明的事实的说明材料,证据材料的份数应符合要求,证明材料或证据复制品应与原件或原物予以核对。对当事人提交的符合要求的证据材料,应当签收;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限期补充、更正。如实记录当事人交换证据的过程以及当事人对对方证据的态度。上述证据材料、证据清单、证据说明材料等应及时装订入卷
5、需要调查取证、审计、鉴定的,协助检察官和技术人员进行,做好记录工作,庭审阶段,书记员参与庭审的记录。
6、查找资料、草拟和校对法律文书。
7、记录检察官向科室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汇报案件的情况,做好汇报笔录。
8、决定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书需报科长、检察长审批的,应及时将所需报批的文书原件连同卷宗报送科长、检察长审批。
9、及时将检察官拟定好的法律文书付诸打印或复印,并盖院章。
**、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受件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并写明签收日期。
**、法律文书的最终签发时间为案件审结时间,即结案时间。结案后应及时报结,并及时录入检察网络管理系统。
**、结案后一个月应将卷宗整理完毕,按归档要求编写页码、装订卷宗、再办理档案检查盖章和归档。
**、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应整理好卷宗,并附上移送函、当事人上诉材料和答辩材料、一审法律文书按规定移交。
**、上诉案件审结后,应在接到原审卷宗和二审有关法律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要求进行归档。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略)
报名开始时间:(略) **:**
报名结束时间:(略)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座机:(略)


四、参与项目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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