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关于龙凤区澳龙小区C**-3-**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龙凤区澳龙小区C**-3-**室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除外)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大庆市龙凤区澳龙小区C**-3-**室,房屋面积**.**平方米,评估价:** (略),保证金:(略),加价幅度:(略),起拍价** (略)竞买人需详细自行了解该标的物的瑕疵,如造成房屋过户的不能与拍卖法院无关,该房屋所欠物业费、取暖费买受人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自行看样。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标的物无产权证,故无法进行过户登记,如参与竞买不能及时办理过户,则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及有优先购买权者,请于(略)前与我院联系,如不联系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优先购买权人)姓名及欲竞买拍品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