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将于**年5月5日**时至**年5月6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钻石戒指,数量:1枚(不支持邮寄)。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接受咨询,无法进行看样。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不符、品牌不符、型号不符、配件缺失、质量不佳、无法使用(穿着、佩戴等)、数量误差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任何理由要求退货或更换或反悔等。特别提醒:竞买人如有疑问可向法院咨询,有意者需详细自行了解该标的物的瑕疵,该标的物买受人成交后自行来法院提取(等法院统一通知)。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4月**日**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至公告日止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六、拍卖竞价前淘定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5月**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市分行龙凤支行。账户名称: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账号:0(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和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介绍。
咨询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