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排水管网修复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澄清公告
致各位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第2.6款招标范围及《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中的“②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有误,现澄清如下:
②造价咨询服务:(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和控制服务;(2)竣工结算审核:包含总承包工程范围内全部内容(本项目无审减效益收费);(3)认质认价,根据工程进度每月进行一次认价及与总承包核对工作。
2、原《招标公告》第2.8款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折扣率**%计取”有误,现澄清如下:
本项目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如工程费结算额低于投资估算,监理费最终按实际工程费1%、设备费1‰计取,造价咨询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和控制最终以实际工程费、《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号文件(不分档累计)、折扣率**%计取,竣工结算审核以实际工程费、取费费率0.**%、折扣率**%计取;如工程费结算高于投资估算,监理费及造价咨询费按暂定合同价(中标价)计取。
3、更正《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件中的造价咨询支付比例及附表中的内容。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应注意随时浏览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的项目澄清公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变更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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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山河铭家小区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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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