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绥自然资告字[**]2号)
绥自然资告字[**]2号 (略)
经绥滨县人民政府批准,绥滨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ST(工)**-**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邻空地、西邻绥滨县肉鹅加工厂绥滨县佳德畜产品加工厂、南邻物流路、北邻空地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和授权委托文件。竞买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挂牌期内每个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交一次有效报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至(略)到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ST(工)**-** 号地块:(略) **时**分 至(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绥滨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略)-(略)开户单位:绥滨县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绥滨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