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自然资告字﹝**﹞3号
经绥滨县人民政府批准,绥滨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总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或建筑系数(%) | 绿化率或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
1 | ST**-**号地 | 绥滨县红星大街南侧、东辉路西侧 | **㎡ | 商住用地 | ≤2.3 | ≤** | ≥** | ** | 商服** 住宅** | ** | **.** | **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禁止以个人名义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和授权委托文件。竞买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挂牌期内每个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交一次有效报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略))进行交易。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申请竞买流程详见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挂牌有关事项
1.挂牌公告时间为:**年7月9日至**年7月**日;
2.申请人可于**年7月9日**时**分至**年8月5日**时**分凭数字证书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略))下载出让文件;
3.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年7月**日**时**分至**年8月7日**时**分止(在挂牌期内每个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交一次有效报价);
4.申请人可于**年7月9日**时**分至**年8月5日**时**分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略))提交竞买申请;本次挂牌活动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5.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年8月5日**时**分须于截止时间前存款到指定账户。经审核按规定已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条件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年8月5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6.地块挂牌期结束后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则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年8月7日**时**分。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竞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申请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略))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申请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绥滨县振兴大街西段北侧绥滨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为竞得人。如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包括《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须知》、及相关附件。
七、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八、发布媒体
1.绥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略))
2.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略))
3.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略))
九、挂牌主体及其地址
挂牌主体:绥滨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挂牌地点:(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略)
绥滨县自然资源局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