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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口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哈尔滨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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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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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口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林口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口林区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更新项目

1.2项目编号:**HW(略)

1.3采购内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更新。(详见采购文件)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

1.5交货地点:(略)

1.6采购预算:**,(略)

1.7质保期:3年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需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2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1.1)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1、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如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报产品不需要按照医疗器械管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3、生产企业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3.1如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3.2如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3.3 如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3.4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应材料)。1.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提供:1、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如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报产品不需要按照医疗器械管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3、生产企业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3.1如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3.2如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的,应提供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3.3如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应提供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3.4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7月**日9:**时 至**年7月**日**:**时(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略)收取,每标段/包次(略),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时(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略)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略)-**-**/**-**-**(北京时间9:**-**:**)。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 7月**日**:**时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7月**日**:**时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标/评审时间:**年7月**日**:**时

7.2开标/评审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联系方式

采 购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陈光绪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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