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文件要求,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通过内部信息比对核实裁员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以“免申即享”方式向上年度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补贴。7月份拟发放**户,补贴金额总计(略)。现将符合条件单位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7月**日至**年7月**日)。
对上述公示信息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向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待遇支付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群众如实反映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年7月**日
来源:绥芬河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撰稿:田丹丹
校对:夏薇薇
一审:杨丽瑶
二审:刘伟
三审:姜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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